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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檔東主歲晚死控「食環署逼死我」事件,經《東方日報》及《太陽報》重點報道後終有轉機,東主昨獲食環署酌情處理,即時發還被充公的花卉,他聞訊後開心得與胞姊喜極相擁,惟領回鮮花後,發現其中三成鮮花已慘變殘花,被迫要丟棄,仍要損失本利約三萬元,東主只能嘆句無奈。而對於食環署表示稍後仍會檢控他阻街及無牌經營,東主大表不滿,堅稱不會全部認罪。
在油麻地廟街近寶靈街經營花檔近四十載的姓鄺花檔東主(五十七歲)形容,前日其鮮花被充公後,心情沉重得想死,腦海一片空白,才會做出企圖跳樓的傻事,他因擔心血本無歸,前晚更徹夜難眠。據悉,鄺年輕時曾貪玩散盡父親遺下的家財,至近年才痛改前非,專注經營父親留下的花檔,今年農曆新年和情人節在同一日,鄺雖然資本有限,仍冒險借錢入貨,圖為花檔賺一筆新年財,不料鮮花被充公。
與胞姊喜極相擁
至昨晨,鄺收到食環署通知,可即時取回被充公花卉,據悉,他與家人聞訊後十分高興,其胞姊更雀躍得與弟互相擁抱祝賀。於下午二時許,鄺帶同手推車,到官涌街市地下領回鮮花運返花檔售賣,但經檢查後,發現當中有約三成鮮花已經凋謝或變殘,不能出售。
雖然估計仍要損失約三萬元,但鄺仍多謝本報揭發食環署的執法不近人情,及油尖旺區議會增選委員陳仁煒協助斡旋,令他可減少損失。他重申,法律不外乎人情,他可接受食環署對他票控,但充公貨物則太無理。他亦堅拒承認無牌經營的指控。
街坊獲悉鄺能取回鮮花亦替他高興。街坊陳先生批評食環署執法儼如山賊,其實只需票控便足夠,毋須充公貨物,而港府亦應教導食環署等人員需有禮執法。
食環署發言人回應指,署方有權充公阻街和無牌經營的貨物,但考慮到年近歲晚,因此運用酌情權發還有關花卉給事主,但署方仍會檢控他阻街和無牌經營,案件於三月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