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根據民建聯投訴,昨日搜查社民連於維園及觀塘的年宵攤位,扣查百多件印有疑似民建聯黨徽及諷刺該黨的T恤,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未有拘捕任何人。民建聯指T恤侵犯知識產權,該黨不能啞忍。社民連則指T恤是網民設計及寄賣,批評海關及民建聯扼殺創作自由。有學者認為,事件反映建制派要向社民連施壓。
被指侵權的T恤印有疑似民建聯黨徽及「禮義廉」三個字,諷刺民建聯「無恥」,其用色及整體設計均與該黨的標誌相似,定價六十元。民建聯證實早前向海關投訴,指社民連年宵攤位所售賣的其中一款T恤抄襲民建聯黨徽,海關昨搜查社民連於維園及觀塘的年宵攤位,共扣起一百一十五件相關T恤,但已賣出四百多件,另一款印有「民建聯最無恥」字樣的T恤則未有被海關扣查,繼續出售。
辯稱網友製作寄賣
海關調查期間,社民連成員一度與關員交涉,指T恤的設計與民建聯黨徽略有不同。社民連主席陶君行表示,T恤是由網友設計及製作,其後透過該黨秘書長季詩傑放於社民連年宵攤檔中寄賣,收益將捐給公、社兩黨作為「五區公投」經費。
他批評當局選擇性執法,扼殺創作自由,又揶揄民建聯是「崩口人忌崩口碗」。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指出,T恤上的標誌與該黨黨徽極度相似,該黨亦從未授權任何人以其黨徽製作任何產品,認為設計者已侵犯知識產權,該黨不能啞忍亦不能接受。
施壓收斂挑釁行為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諷刺政黨及主要官員的產品在香港已見怪不怪,今次事件反映建制派急於向社民連施壓,希望透過施壓令該黨收斂挑釁行為。他表示,若當局尋根究柢起訴有關人士,可能會引起更大的政治爭拗。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根據法例,商標一經登記,其他人不能侵權用作商業用途,即使於該商標上附加其他設計亦屬犯法,但法例主要針對銷售及製造者,購買侵權T恤者若非用作商業用途則不違法。
他說,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售賣冒牌貨或有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十萬元或監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