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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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處搞歲晚清潔 長者一肚氣

年廿八、仍未洗邋遢!耗資十四萬元、由葵青民政事務處舉辦的長者歲晚兩小時清潔活動,但最少已出現三十多宗「求其抹吓就算」、快閃,甚至「放飛機」等貨不對辦個案。長者怒斥「不如自己做好過」的同時,區議員亦不滿計劃欠缺監管,白白浪費公帑。立法會議員懷疑問題與政府慣常使用的價低者得的招標模式有關,建議由志願團體聘請居民清潔,確保質素。

記者 梅可茵

今年一、二月舉辦的「葵青區弱勢社群及長者家居清潔大行動」,主要透過區議員或非政府機構物色有需要家庭,協助進行家居清潔。根據招標要求,承辦商須以最低招標價聘請、須為每戶提供約兩小時清潔服務及送贈清潔禮品包。

不過,居於長康邨的周婆婆卻指清潔職員上門「做咗等如冇做」,有違服務承諾,「話明係幫我抹屋,點知佢哋做咗十分鐘就走,屋企仲有成排窗未抹,佢哋只係留底咗啲嘢(清潔用品),叫我簽收就走!」另一「受害人」簡婆婆亦稱,清潔員只清潔客廳地板約十五分鐘便離去,廚房至今仍滿布塵埃,「結果都係要自己抹番,政府真係搵嘢嚟搞!」此外,亦有清潔員只隨手留下清潔禮品包便告離去,令長者無端遭「放飛機」。

低價招標拖低質素

「佢哋都唔尊重長者,有心嘅話點會咁求其?」當區區議員徐曉杰指民政處去年曾舉辦類似活動,反應尚佳,但今次卻接獲逾三十宗投訴,懷疑與活動舉辦倉促及缺乏監管有關,「有長者話上門職員叫自己做義工,唔識洗嘢,有啲就話呢樣唔抹得,嗰樣唔抹得!」徐建議加強驗收程序及在合約訂明罰則,倘服務欠佳便列入永不錄用名單,以收阻嚇作用。

葵青區議員周奕希亦承認,曾接獲三宗荔景邨長者不滿活動質素欠佳的投訴,並已向民政處反映,「啲街坊話今次做得好求其,好多要自己善後,如果可以請番區內街坊幫長者做清潔,情況應該好好多?」

已提警告考慮懲處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張國柱直斥民政處離譜,「佢哋通常用最低價招標,就咁call tender(招標)就算,價低者得嘅質素有幾好?都唔使點講啦!」張建議除增加罰則,亦可由地區或志願團體招募居民當義工。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承認,曾分別接獲區議員及兩間長者中心的投訴,該署已向承辦商發出口頭及書面警告,並將事件記錄在案,現正研究懲處方式。據悉承辦商亦已將有問題員工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