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普世價值,爭取民主當然目標正義。但目標正義必須輔以程序正義,這也是法治社會公認的原則。好比一個黃綠醫生,打出招牌「包醫駝背」,似乎「目標正義」,但他的「程序」卻是將駝背者用兩塊大床板夾着,找兩個大漢跳上去猛踩,結果駝背者背直了,但人也死了。程序的不正義豈能保障目標正義!
公民黨、社民連的「五區公投,全民起義」,儘管打着「盡快爭取真普選」的旗號,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角度來看,正如港澳辦發言人所指,既缺乏法理依據,也沒有法律效力;且特區政府也明確表態不予承認,可見根本是「程序不正義」!所有尊重「一國」前提、遵守《基本法》的香港市民,都應該「不參選、不助選、不投票」,讓「公社連」自編、自導、自演的「公投」醜劇慘淡收場!
更重要的是,香港部分熱心爭取民主的市民,不要孤立地、片面地從香港一地去看「公投」,而應從民族大義高度出發,認清目前對我國家統一、領土完整構成威脅的有三股勢力,即「台獨」、「藏獨」和「疆獨」;假若任由將香港當作獨立政治實體的「公投」、「起義」、「解放」運動成氣候,屆時台灣、西藏、新疆的分裂主義勢力也如法炮製,大好中國豈不是四分五裂,亂過春秋戰國嗎?所謂「牽一髮動全身」,任何一位愛國市民,你會容許國家出現這樣的局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