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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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停牌牙醫何耀德遭索償

【本報訊】牙醫何耀德被指在診症時疏忽,替女病人做多次不必要的手術,引致對方口腔感染,須拔除五顆牙齒。何繼去年被牙醫管理委員會判罰停牌九個月後,昨日再遭女病人入稟高院,就此事向他索取賠償,但未有列明金額。

原告黃艷雯,被告何耀德。原告在入稟狀指,○一年起接受被告的牙科治療後,至○七年二月才發現對方的治療疑有疏忽,因此至今才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被告就其醫療疏忽作出賠償。

據資料指,牙醫管理委員會就這宗個案,曾於去年召開紀律聆訊。當時原告曾供稱,在○一至○三年間找被告治理牙齦發炎及製作牙套。至○四年,被告指她上顎有嚴重牙周病,勸她拔掉門牙,又指可即時拔牙兼植牙,她遂同意將門牙和旁邊的牙拔掉。

但植牙手術後十日,植牙牙齦便告鬆脫,最後更脫落,並出現口腔大範圍感染、牙肉萎縮及牙骨外露之情況,結果連犬齒也要拔除。之後被告再為她做「引導骨骼再生」手術,但又告失敗,於○六年四月要再拔掉兩顆牙。

近年最嚴重牙醫事故

當時專家證人曾批評被告多次作出錯誤判斷,指原告當初根本毋須拔牙。專家又指被告無處理好感染,便為原告製牙套及植牙,使用的物料又不恰當,是「將簡單的事變成災難」、猶如「放啲垃圾喺個口度」。

委員會事後對被告判罰時,形容這是近年最嚴重的牙醫事故,最後判被告停牌九個月及要接受五十小時專業進修。

案件編號: HCPI 5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