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呃去物業的鄧女士,年約四十歲,九七年她與姓羅丈夫,以五十萬元在廣州海珠區宏宇廣場買了一個八百餘平方呎的單位,支付三成首期,之後每月供款四千餘元,至去年底供清樓款,並將單位出售,委託一間有信譽的地產代理公司放盤,當時該單位市價約八十萬元。
買家領新房產證失業權
不久後,有另一間地產代理公司致電鄧,聲稱手上的一名買家可以出到八十二萬元,鄧查詢該公司背景後,證實有工商執照及物業代理執照,於是轉為委託該公司放盤。
至去年十一月,鄧委託胞姊與一名地產代理、一名自稱姓曾的買家簽署買賣合同,同時收取廿五萬元大訂,又交出房產證(樓契)、鄧女士身份證副本及授權書,讓地產代理全權處理,三方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業主轉名登記,但要等數個工作天後才能完成核實。按程序,買家領取新房產證後,要在今年一月五日前,支付五十七萬元尾數給鄧女士,而鄧女士的舊房產證同時失效。
可是,過了一段時間後,鄧女士仍未接到收款通知,於是向房管局查詢,赫然發現姓曾買家已領走新的房產證,並將之以四十四萬元抵押給一名姓陳的男子,陳表示對之前的物業交易不知情,與他無關。換句話說,鄧女士已失去業權,且只以廿五萬元「賤賣」了八十二萬元的單位。她懷疑受騙,多方追討無果,無奈之下惟有向香港工聯會駐廣州辦事處求助及諮詢法律意見。
22業主受騙涉款逾千萬
今年一月十二日,鄧女士到公安局報警,赫然發現有很多苦主的遭遇同她一樣。據悉,目前有廿二名業主疑被黑心地產代理以同一手法騙走物業,涉及金額逾一千萬元,相信有更多業主會陸續報案,當地警方不排除涉及經濟詐騙,經已監控疑涉案的地產代理。
據初步調查顯示,姓曾的所謂買家與地產代理、姓陳債權人相識,懷疑有人利用內地二手物業交易的漏洞以及監管不嚴,先找假買家以高價引誘業主光顧,當買賣雙方簽妥買賣合同及到房管局辦理轉名手續後,若買家需向銀行做樓按,其新房產證會直接交到銀行做抵押,但警方懷疑有人利用辦證程序上的漏洞,直接領取房產證,轉抵押給姓陳男子,便逃之夭夭,令苦主無法向姓陳男子追究。消息稱,內地警方為免問題再惡化,以及需時調查,現已凍結所有涉案物業再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