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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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責雜物阻路婦通渠水潑鄰居

【本報訊】土瓜灣發生潑通渠水傷人案,一名居住分租套房的婦人,昨晚在寓所提早大掃除,因不滿男鄰居指摘她將雜物堆在走廊「阻住晒」,竟憤然用通渠水潑向對方,男鄰居灼傷面及腹部,婦人因涉嫌傷人被捕。

現場為環順街二十七號一單位,被捕婦人年約四十歲,昨晚提早進行新春前大掃除,清潔家居,期間,將部分傢俬雜物搬出套房,放在門外走廊上,至深夜十時許,仍未搬回套房內,惹起一名年齡相若的男鄰居不滿,指摘她的傢俬「阻住晒!」雙方爭執,有人激動取起通渠水,潑向男鄰居,致其面部及腹部灼傷。

警員接報到場,由警車上取出一桶清水,為傷者清洗傷口,再送院治理。涉案婦人被捕,她因手部亦灼傷送院。消息稱,警方鑑於「鏹魔」肆虐,在警車上預備清水,隨時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