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10

國泰後人與政府打官司

國泰航空創辦人的兒子Peter de Kantzow,於八六年與妻子聯名買入石澳村一間有卅年樓齡的獨立屋,屋宇署其後命令他們還原該間獨立屋。他們認為,還原該間獨立屋會違反現行的建築物法例,故拒絕執行命令,與當局爭持逾廿年,近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當局的決定。

涉案的獨立屋樓高三層,有落地玻璃和花園。男屋主Peter昨不在家中,女屋主則表示不知案件的詳情。男屋主生於航空世家,其父Sydney de Kantzow是國泰航空其中一名創辦人。

現為海翔航空董事

Sydney是二次大戰時的澳洲皇家空軍機師,於四六年與美國機師Roy Farrell成立國泰航空,太古集團於四八年加入成為大股東。Sydney於五一年出售手上所有國泰航空股份,六年後逝世,遺下妻子及獨生子Peter。

Peter繼承父業,近年與人合作成立專營水上飛機服務的海翔航空,原本計劃開設港澳水上飛機服務,但暫未獲香港政府批准,故此決定先在深圳開業,預計今年第四季,將會推出深圳至澳門及廣州等地的航線。

男女屋主(申請人)於八六年以逾七十萬元買入涉案獨立屋,兩年後便接到建築事務監督的命令,要他們在兩個月內按一九五○年的圖則還原該間獨立屋及拆卸三項違例建築。雙方鬧上法庭,上訴庭於九一年判申請人敗訴。  

拆卸亦違建築物法

申請人及後聘請認可人士預備拆卸工程的圖則,卻發現還原該間獨立屋不但會違反當時的建築物法例,而且可能影響毗鄰屋宇的穩定,遂與當局交涉。惟當局指,他們只要執行命令,便不會違法。

雙方至九四年仍繼續談判,屋宇署事隔十年後派員驗樓,指申請人尚未完成拆卸工程,要他們在四星期之內完成拆卸的工程,並警告會檢控他們。申請人與當局交涉不果,向建築物上訴委員會上訴又告失敗。

申請人認為,當局就拆卸令擁有酌情權,並應召開研訊,研究八六年至○四年間的法例及情況是否有重大改變,再決定是否要執行八八年的拆卸令,故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當局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 1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