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館去年五月與法國名牌路易威登(LV)合辦當代藝術展覽,罕有地被文化界聯署抗議。該展覽的當代藝術部分可觀性甚高,但敗筆的是藝術館經不起LV要求,竟同意策展人把整個藝術館的外牆用LV標語設計「全包」,連藝術館的名字也被遮蓋了。
昨文談到博物館公司化時,我就自然的想起了這事例。若香港藝術館去年已是獨立的非牟利機構,其館長團隊不是公務員,他們不但可專業自主,能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在與政府和贊助商斡旋的過程中,更可以堅守原則,捍衞藝術館作為公共建築物的文化象徵意義,不用「聽政府高層的話」,我相信「藝術館外牆被LV全包」這事不會發生。
這也是博物館必須盡快公司化的其中原因,它不該再附屬某政府部門,反而應與政府和商界建立平起平坐的關係,「大家咁高咁大」。藝術館透過策展團隊建立藏品庫,策劃展覽,而政府和商界就清晰的撥款支持及贊助展覽,不會作出無理要求。
奈何藝術館仍由公務員主導,「上頭」命令隨時凌駕專業判斷,就算明知不妥,也要用公帑幫商家和國際品牌賣廣告,連自身的文化身份和獨特性都丟棄了。我這樣說不是批評某些館長,我只是批評這要不得的制度,且明白在此制度下,眾多館長(甚至署長)是多麼的身不由己。
可惜,博物館公司化的願景泡湯了,康文署的博物館失去了體制革新的機會。待西九文化區的M+博物館落成,由非公務員主導,到時政府的博物館更追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