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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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簽買迷債女職員候審

【本報訊】美國主要投資銀行之一雷曼兄弟爆煲後,本港首宗有關迷債的刑事起訴案,昨於東區法院再提堂,被控的銀行女職員,涉嫌於○八年四月期間冒認女客戶的簽名,在銀行的申請購買迷債文件上簽署,她被控偽造罪,案件昨排期於四月十九日開審。

女被告朱麗詩(卅三歲),現報稱無業,獲准續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候審。她被控約於○八年四月三十日,在一系列的大新銀行有限公司「36系列迷你債券」申請購買文件,包括債券/票據申購指示、投資產品風險聲明、投資產品說明紀錄,以及美國預扣稅實益擁有人國外身份證明書上,偽冒申請人歐鳳儀簽署,意圖使她自己或他人得益或不利。

案件編號:ESCC 11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