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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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財困商人玩具槍打劫重囚

【本報訊】手機店東生意失敗面對財困,竟拿取姪兒的玩具手槍壯膽,搶劫一名正往銀行入數的唱片公司女職員約十一萬元款項,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法官考慮被告認罪且非預謀,判被告入獄四年半。

四十歲被告楊允劻,承認去年六月廿二日在太古廣場搶劫一名女子。被告律師求情稱,被告去年禍不單行,手機店結業後,女友又與他分手,母親又因意外受傷,被告欠債纍纍,又因高傲沒向人求助,亦沒有申請綜援,最後才選擇行劫,被告持槍只為壯膽。

案件編號:HCA 29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