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過往有八次違反交通規例紀錄的航運公司董事,案發日凌晨三時在醉酒情況下駕駛號稱「戰神」的日產GT-R跑車,高速駛往跑馬地時將在馬路中心截車的醉酒美國籍青年撞至凌空飛彈六米,猛撼路旁大樹死亡。法官昨裁決時指證人誠實可靠,相信涉案董事當日超速及醉酒駕駛,故裁定他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成,案件押後二月十八日待取背景及感化報告判刑,被告即時還押。
卅四歲被告尚冠豪,報稱航運公司董事,自九六年取得車牌後,曾有超速、橫過雙白線、行車時用電話等共八次交通違例定罪紀錄,○一年曾因超速四十五公里而被停牌。他早前只承認一項使用欠妥車輛及一項醉酒駕駛罪,不過法庭昨裁定他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成。控罪指他於○八年十一月七日,於黃泥涌道聖保祿天主教小學對開,因危險駕駛導致男子LESWING Kurt Langlie(廿一歲)死亡;另外他駕車時被驗出體內酒精含量超標三倍,而肇事車輛兩邊車門及車尾擋風玻璃,均貼上有色薄膜。
21歲死者飛彈6米撼大樹
法官裁決指接受被告當時血液之酒精濃度超標三倍,即體內酒精達六十六微克,亦相信任職的士司機八年的目擊證人口供可信,相信證人推斷被告當時在限制為五十公里的路面上,高速以每小時八十至九十公里行車,終在酒精及高速行車下無法避開在馬路上的死者而將他撞死。
控方案情指出,醉酒的死者在黃泥涌道馬路中央截車,期間有車輛成功避開,惟有目擊證人見被告以高速轉入黃泥涌道,未及收掣將死者撞至飛彈六米猛撼路旁大樹,證人見被告落車後失魂地四處搜尋,經證人提醒後方知死者被撞飛至行人路。
案件編號:DCCC 56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