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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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否認為星途犧牲色相

【本報訊】綽號「蜥蜴仔」的臨時演員兼化妝師曾德華涉嫌強姦十五歲女生案,辯方律師昨盤問女事主時指,她因與被告發生性行為後,與朋友商討時感覺被騙,知道被告已干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已有報警念頭;但又怕自己也同樣有罪,才誣告被告強姦。事主否認指控,更否認因為想進入星途而甘願犧牲色相。

辯方指女事主去年七月廿一日與被告曾德華(卅一歲)在荃灣的時鐘酒店一同離開後,她獨自回家途中,仍與被告通過兩次電話,其中一次更長達廿分鐘。辯方對此質疑事主如既視被告是「壞人」或「惡魔」,又怎會當時與被告長談。

自知矮小非模特兒料子

事主解釋被告當時「一輪嘴」地說話,她禮貌上不好意思掛斷;惟辯方再追問她與被告的對話內容時,事主稱:「我依家仲睇緊心理醫生,唔好逼我諗好唔好!」

控方之後傳召事主的一名女友人作供,她指記得事主去年七月中,曾提及有人找事主化妝及拍照,並叫她陪伴,但因她母親着她留在家做家務,她遂拒絕事主。她又指,事主自知身材矮小並非模特兒料子,雖然有人邀請拍照,也沒有顯得特別興奮。惟事主應約後,「口震震」地告知她遭被告親吻及「摸身摸勢」並遭侵犯,她也感到事主很慘。

案件編號:HCCC 37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