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口號是運動的旗幟,那麼,「公社連」一小撮反對派政客所提的口號,從「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到「五區公投運動」再到「五區公投,全民起義」直至「解放香港」,完全是一條對抗「一國」、對抗《基本法》、對抗現存法統的極端主義路線。
香港回歸祖國,按照《基本法》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既然是「一國」,必須認清香港並非獨立的政治實體,只是中央人民政府直轄的地方行政區域,「高度自治」非「絕對自治」,中央對香港未來政制發展擁有最終決定權,人大常委會擁有《基本法》的釋法權,所作出的關於香港兩個選舉安排的規定屬憲制性決定。香港是法治社會,全港市民都必須遵守上述各項原則。
根據《基本法》港人有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等自由,但法律是自由的界限,任何意見表達都應合乎《基本法》規定,都必須尊重「一國」前提及其法統,都必須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及社會和諧。以此標準審視「公社連」近期所作所為,「公投」違憲違法,「起義」煽動造反,「解放」顛覆法統,全部矛頭指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指向《基本法》。正如「公投起義」參與者不打自招,「我哋一貫對抗基本法啦,我哋仲燒過基本法啦!」實在猖狂之極!
「公社連」的極端舉措既是對一心為香港好的中央挑釁,也是對香港市民追求安居樂業願景的挑釁,必定喪盡人心,慘敗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