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幢大廈突然倒塌,轉瞬間只剩下一片頹垣敗瓦,人們在震驚之餘不禁質疑︰好端端一座樓宇為何說倒就倒,難道之前沒有任何徵兆?對此,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承認,○四年曾巡查有關大廈並發出修葺令,大廈幾年前已完成修葺,署方本月再檢查後又發出新的修葺令,惟當時無發現樓宇有即時倒塌危險,未採取進一步行動。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屋宇署六年來一直有跟進大廈的安全問題,為何仍無法找出問題所在呢?這無非兩種可能,一是負責巡查的前線人員敷衍塞責,二是他們未達專業水平。無論是甚麼原因,都是拿市民的生命安全開玩笑。
意外發生後,當局宣布將檢查全港所有五十年樓齡以上的大廈。亡羊補牢,本是應有之義,問題是屋宇署必須提高巡查人員的質素,如果只是應付公眾而表演一場「驗樓騷」,誰也不能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慘劇。事實上,屋宇署巡查樓宇馬虎而肇禍早有先例。○八年西環一幢落成近四十年的舊樓,因隔鄰地盤進行地基工程而突然傾斜,但原來居民曾多次向屋宇署投訴牆身出現裂痕,當時署方同樣回覆說「無即時危險」,結果幾乎釀成樓塌人亡的慘劇。
令人憂慮的是,本港還有許多類似今次意外的舊樓。據估計,單是土瓜灣等舊區就有約二千幢樓齡較高的唐樓,而全港三十年樓齡以上的舊樓更多達一萬六千幢。毫無疑問,舊樓安全問題迫在眉睫,必須立即解決,奈何當局拖到上周才公布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規定三十年樓齡或以上樓宇每十年需要驗樓一次。然而根據計劃,每年只會強制二千幢樓宇進行檢驗,換言之要覆蓋全港所有舊樓,起碼得花費七年時間,期間不知又會有多少舊樓出事。更有甚者,強制驗樓計劃「管驗不管拆」,僅規定檢驗人員向屋宇署報告僭建物,但該署不會要求業主清拆。難怪有業主組織批評,政府宣稱要雷厲風行打擊僭建物,但實際上卻聽之任之,根本是自打嘴巴。
部分舊樓長年失修,固然危機四伏,不少舊式商住大廈的業主自行更改樓宇結構及用途,更曾經引發多宗嚴重火災,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八年嘉禾大廈五級大火奪走四條人命,肇事娛樂場所就懷疑擅自拆走防煙門,並以木板間房,以致出事後居民逃生無門;去年尖沙咀海防大廈無牌賓館大火亦釀成一死八傷慘劇。
可惜,面對一次又一次的奪命慘劇,當局並沒有吸取血的教訓,各部門監管舊式商住大廈仍然各自為政,消防處只管消防設備,屋宇署只負責清查僭建物,民政事務總署則只顧發牌,彼此間完全缺乏協調溝通,各部門只在出事後才風風火火地聯手做騷,成立跨部門小組到出事現場巡查一番。
古人說,臨禍忘憂,憂必及之。涉及舊樓的奪命意外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市民已為此付上沉重的代價。如果當局不認真檢討現行的舊樓安全監管政策,切實做好巡查、維修和清拆僭建物的工作,「死人冧樓」的慘劇恐怕將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