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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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好想嘔 畀咁嘅人污辱咗」

【本報訊】綽號「蜥蜴仔」的臨時演員兼化妝師曾德華,涉嫌強姦十五歲女生案續審,控方昨在庭上播出女事主與警方的會面錄影,事主指稱當日以為被告只是帶她到模特兒的化妝間化妝和拍照,惟她進房後,被告要她脫衣服及躺在床上,她因小學時曾遭補習老師毒打留下陰影,故不敢作出反抗,結果在不願意下與被告性交,之後更被迫與他共浴。事主稱:「我好想嘔,竟然畀個咁嘅人污辱咗,咁無品!」

外形可愛的十五歲女事主昨觀看影帶期間一度大哭,法庭需休庭片刻。她在影帶指稱,去年七月廿日被告(卅一歲)透過網上MSN聯絡她,問她有否興趣當o靚模,她自稱身材矮小不適合,被告卻稱不打緊,並透過電腦傳送一張被告作為一間娛樂公司董事的卡片予她為證,事主看後遂相信。

指蜥蜴仔稱曾與歌手性交

事主又指被告在言談間自稱曾與女歌手發生性行為,並說:「做得呢啲嘢就要付出代價!」之後他轉講化妝,突然間問她「想唔想」,她以為被告所指的是化妝遂說:「都可以。」二人翌日見面,被告向她出示化妝箱內的化妝品便帶她上樓,櫃枱一名女子帶他們入房,她以為該處是模特兒化妝間,惟入內後被告叫她脫衣。

事主稱童年時曾因不聽話遭一名補習老師打,對方更曾推她的頭到廁坑及用刀背割她頭;她害怕被告也有武器,怕得全身顫抖,腦海一片空白,故不敢反抗。她又指無性經驗,但相信被告最少插入她身體一次,被告並發出「好核突」的叫聲。之後被告要她共浴並叫她刷牙,她覺得自己「很髒」,用力刷至流牙血,被告後來帶她乘巴士離開。事主當晚與多名朋友傾訴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7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