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歲被告江海溥,否認管有第一部毒藥、管有抗生素和管有沒有註冊的藥劑製品以作銷售及分銷等三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五月廿三日於亞皆老街卅八號某單位(下稱現場)內犯案。
案件早前審理時,被告表示控方在庭上播放的涉案現場大廈的閉路電視影帶,發現有警員曾擅離單位,及一些不屬看守職責的警員曾到現場。法庭昨日傳召相關警員作供。
負責第二更看守工作的軍裝警員王子陽和彭立邦,在庭上直認完成看守後,需要到街上巡邏,但因彭的電筒無電,二人重回現場向同袍借電池,期間更與另一更看守的警員傾偈四十五分鐘。王澄清沒有進入現場,只站在門口位置,承認有擅離職守但強調沒有干擾證物。
彭則承認未獲授權下入過現場,並大部分時間留在現場單位內,但強調沒有干擾證物。裁判官揶揄指「應該巡邏嘅地方冇咗人巡邏……去咗傾啲唔係公事嘅嘢」,裁判官之後更直問彭是否去偷懶,但他否認。
負責第三更的軍裝警員譚銘然供稱,凌晨五時目睹王和彭到達上址,但在其「視線範圍內」無見二人入現場,之後王、彭離去。至早上六時,譚的該更拍檔曾離開現場買早餐,五至十分鐘後回來時,因地下大閘上鎖,譚要下樓開閘。
現場真空30秒
譚表示當時關上現場單位大門但未有鎖上,亦曾查看四周沒有可疑人物後始下樓開閘,承認擅離職守令現場「真空」卅秒;裁判官聽畢斥責「用職責去博一博……用現場嚟碰運氣!」而被告盤問譚時,更直指譚與拍檔當時手持的並非早餐而是「贓物」,但譚強烈否認。
第四更的高級警員曾永德(譯音)供稱,早上約七時半獨自接更後半小時,因感肚餓遂電召負責巡邏的同袍張景誠(譯音)接替看管,曾鎖好現場單位的門鎖後,便着張在門口看守,自己則去食早餐約卅分鐘,返回現場樓下時巧遇另一同袍,該同袍為避雨便與曾一同返回現場。
其後曾、張及該名避雨同袍三人在現場單位門外傾談一小時,曾承認未有知會上司,亦指因鎖了門不知現場內情況。張景誠作供期間,又「爆出」他在錄取口供時曾看過大廈的閉路電視影帶,裁判官聞悉認為此舉影響審訊的公平性,故現將案押後至下月四日續審。被告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 2904/2009
警員涉擅離職守的情況
1.王子陽 擅離巡邏職務,返回現場與同僚傾談四十五分鐘
2.彭立邦 未獲授權下進入現場及同上
3.譚銘然 為買早餐的同僚下樓開門,令事發現場「真空」卅秒
4.曾永德 因落街食早餐而要負責巡邏的同僚接替看管現場,早餐後並與兩名同僚在現場的門外傾談一小時
資料來源:庭上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