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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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家蕩產欠債百萬 求被告還款

【本報訊】女事主X於廿多年前到油麻地一佛堂拜四面佛,在佛堂內認識相士伍明山而種下今次受騙禍根,伍替她睇相多年,及後介紹她到八仙館而陷入法事騙局;X對黃紙顯靈指她可接收逾億元財寶深信不疑,傾盡財力之餘更先後向財務公司及銀行借貸,現仍欠下一百卅萬元債務。據了解,控方下次會在庭上呈交X因本案承受的身心創傷情況。

據悉,X於去年三月向黃大仙警區報案,其後被告再聯絡她索款,至去年五月三日,被告上午抵港準備取款,下午隨即被捕。警方事後到八仙館調查,發現已改為一酒樓員工休息室,而被告的雙程證顯示他最初多次赴港,後期卻已減少,估計他原先常赴港為X做法事,待後期取得X信任及「聽話」後,改而着X赴集團位於深圳金堂街一私樓單位內的「靜室」做法事。

特意撰信向官伸冤

由於被告已認罪,X毋須出庭作供,但她仍特意親撰申索書於昨日呈交法官伸冤;她透露現仍欠債一百卅萬元,要求被告還款及望法庭重判被告。不過,辯方昨明言被告「無錢還」,在香港亦無資產,控方亦不會申請刑事破產令,故相信X難望如願。法官原認為以X之年紀實毋須索閱其心理創傷報告,但考慮她撰信伸冤,亦改變初衷替她索閱心理創傷報告作量刑參考。

本案乃法官陳廣池近日審理的另一宗藉風水術數行騙案件,陳官個多星期前才處理轟動全城的茅山法師歐陽國富藉性交轉運騙模案;控方昨指與本案相類的案件很少,上訴庭亦無相近之案例,故只好呈上歐陽國富案予法官參考。陳官聞言即說:「歐陽國富?我知!」但指該案涉及的藉虛假陳述騙另一人性交,最高刑罰為入獄五年,本案涉及的串謀詐騙罪則可判監十四年,故未能採用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