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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泥頭車司機去年初在林錦公路駕車工作時,疑因車輛失控撞向行人路旁的護土牆,結果同車的男親戚被拋出車外死亡,警方事發後以肇事司機未有一早察覺泥頭車煞車系統失效而引發意外為由,起訴他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告否認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乘客拋出不治
卅一歲被告簡志輝,被控去年二月十一日在林錦公路危駕一輛中型貨車,導致五十一歲的男子簡肇康死亡。
案情透露,案發早上十時,被告於林錦公路駕車運泥往一個直升機倉庫,惟該車在一個彎位突然失控及撞向護土牆後翻側,被告嚴重受傷,而死者則被拋出車外,送院後證實死亡。
被告被捕後解釋,當時以一般車速落斜時,曾踏腳掣減低車速,惟腳掣沒有反應。控方認為被告理應一早警覺及知道該中型貨車的腳掣有毛病出現而對他作出檢控。
案件編號:DCCC 92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