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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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旅社換股東違規遭警告

本文重點
【記者陳素貞報道】旅遊業議會過去三個月發現有廿九間旅行社更換股東,但未有按旅議會組織章程規定於十四日內向旅議會提交申請,旅議會已向有關旅行社發出警告。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已提醒旅議會作出適當跟進處理,確保業界健康營運,保障消費者利益。

另八間被處分

另外,旅遊業議會最近亦裁定八間旅行社違反指引,沒有在新營業地點開業前至少一星期向議會提交申請,同被處分。

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旅議會一向關注旅行社股東及董事轉換,和更換營業地址等問題,由於旅行社加入新股東或舊股東退出,都會令股份出現變動,旅議會按正常程序要求旅行社申報,但並非顯示旅行社財政出現問題。按議會組織章程規定,旅行社需於股東變更後十四日內向旅議會提交申請,否則會被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