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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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法醫:殺妻被告或自製頸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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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八旬老翁涉嫌錘殺妻子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法醫官,就女死者死因及被告傷勢作供。法醫指死者頭顱最少被重擊卅下,造成腦部嚴重創傷致命;而被告的傷勢,則有可能是自己造成。被告將於今日自辯。

八十二歲被告鄧才被控○八年十一月十日凌晨,在青衣大王下村住所內謀殺七十六歲妻子林添娣。事發後被告亦有被送院檢驗,證實他額頭有傷,另外頸項更有五至六條割傷傷痕。

傷口淺方向相同

政府法醫官劉明輝供稱,被告頸傷集中在一處,傷口甚淺沒有傷及組織,而且全部方向大致相同,上述特徵均顯示這些割傷,有可能是自己割成。

劉又指頸屬於相對較易隱蔽的部位,如果被他人襲擊,遇襲者很少會不閃不避,任由頸部被接連攻擊多下,故劉認為被告的傷勢並不合理。

而警方在事發後,除了找到涉嫌兇器的鐵錘,亦在案發睡房找到一把菜刀。劉表示被告的頸傷不深,而且傷口周圍沒有瘀痕,狀況跟被劈傷的傷口不脗合,故認為被告傷口較似是由切鋸造成。

案件編號:HCCC 23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