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世界發展營業及市務經理陳偉強早前承認在四個月內,詐騙公司一百卅三萬元的「業主回贈優惠」案,辯方律師昨在區域法院求情時,指被告執掌營業部門,不時面對買家的投訴而感到壓力龐大;又指被告犯案出於貪心,現已深感懊悔,亦會償還部分騙款。法官聽畢求情後,下令被告繼續收押至本月廿一日判刑。
辯方律師指被告陳偉強(五十四歲)中學成績不佳,曾任營業代表,但發憤不斷進修,除在澳門大學取得學士學位,又在中文大學修讀管理文憑,終攀至公司資深經理高位掌管營業部門;辯方又指被告犯案所得騙款並非全部「袋袋平安」,他願意將部分款項歸還公司。
辯方又指被告因不時面對買家投訴,故此感到龐大壓力,為解決有關投訴,因而將犯案所得的部分騙款給予買家平息問題;惟控方及法官對此說法並不接納。被告被控廿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指他於○七年七月至十一月間,先後藉由執行董事梁志堅簽批的廿份假資金申領表,致使新世界發展相信為真文書,意圖使會計冼樂生不利。
案件編號:DCCC 55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