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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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購物狂」扮貴婦詐騙經過

2008年前 租住星級酒店的被告假扮貴婦,光顧中區一高級髮廊時大派貼士,成功博取吳姓「洗頭妹」的歡心,亦與對方的家人認識。

2008年3月6日 被告表示可聘用「洗頭妹」,邀請對方一起到台灣公幹,惟着對方先支付做入台證的保證金,並交出銀行提款卡及簽署文件等。

2008年3月尾 被告成功詐騙「洗頭妹」、其男友及父母共逾七十萬元,並將騙款狂買連卡佛禮物卡及支付酒店使費。

2008年5月 「洗頭妹」的母親發現信用卡被盜用,而被告亦未能還款,於是報警,被告稍後向警方自首。

2010年1月11日 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廿四項涉詐騙罪名。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