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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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罵由我:兩害相權取其輕

立法會無法為高鐵表決,這種無建設性的爭吵只令人厭煩,要建不建,不如付諸表決,各安天命。

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讓工程上馬,把一個漏洞百出的計劃付諸實行,有甚麼問題到時見步行步,盡量減少惡果;另一個選擇是不上馬,讓香港永遠沒有高鐵(如果將來還要建,不如現在就去建),而因此與世界交通高速化趨勢背道而馳,被全國高速鐵路網絡排除在外。雖然支持上馬於心有憾,但比未來劣勢心裏踏實。

如果政府同意暫時擱置自己的計劃,延長諮詢,把「錦上路方案」或其他方案再列入研究範圍,估計還要用多少時間?政府還要去請國際著名的顧問公司,花上天文數字的顧問費,然後結果可能是維持原議,只不過成本又要加一倍;也可能用新計劃,成本仍不會低(因為拖延多年的關係),而新計劃也不能保證沒有紕漏、沒有一時解決不了的困難(比如一地兩檢)。

香港要不要建高鐵?答案是要;早建好還是遲建好?答案是早建好;政府的計劃有沒有毛病?答案是有;我們應不應等一個完全沒有缺陷、也完全沒有紕漏的計劃?答案是不應等。

與其爭吵要不要建,不如把精力放在如何完善計劃,如何減少紕漏,如何加快工程,如何保證質量這些更實際的問題上。最沒有建設性的是爭吵,請所有人都閉嘴去投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