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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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之行:粗言穢語應受譴責

立法會的尊貴議員以粗言穢語作人身攻擊,令進行中的會議被迫暫停,教市民感到震驚與憤怒!作為社會認知度極高的公眾人物,口出粗言已屬失德,在議事堂上不顧身份,以肢體動作互相挑釁更是罪無可恕!

立法會議員在議會內的各項工作,尤其在嚴肅的會議進行中,應以公眾利益為大前提,私人恩怨不該在考慮之列。前日會議涉及高鐵撥款的重大爭議問題,議員不但不作認真而富理性的討論,為公眾利益打拚,反而因為小事情而爭吵,的確教市民失望,亦反映議員的專業水平與個人操守之不合格。

近年民調多番顯示,市民對立法會表現的不滿意度持續上升。港大民調最新的結果,去年十二月尾公布,較九月份的同類調查,大幅上升十三個百分點,不滿意度高達四成七,可見有接近一半的市民對議員的表現持失望的取態,不滿率創五年新高!

今次兩位議員以粗口互罵,雖然是單一事件,但種種迹象顯示,議事堂上理性平和的討論氣氛正逐漸褪色,台式議會文化,即以激烈行動及惡言挑釁政治對手的做法,已經入侵立法會,加上議會外街頭抗爭的激進化趨勢的互相呼應,情況令市民擔憂。

兩位議員在眾目睽睽下「鬧事」不足十五分鐘,大概知道闖禍了,即雙雙通過媒體向公眾道歉,感到後悔與承認議員不適宜講粗口,令人感到取態有欠嚴肅,難以保證今後不會重犯。

為正視聽及杜絕類似惡行再次發生,及挽救立法會的形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應該嚴肅討論事件,除應作出公開譴責外,更應制訂相應措施機制,應對今後的挑戰。

議員本應自律,所謂君子自重,而議會亦應有必要的舉措防微杜漸,否則立法會的形象將更走下坡,教市民進一步質疑議會的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