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心神固然切願,但肉體卻軟弱」,這句《聖經》名言竟應驗在基督教銘恩堂主任牧師梁永善身上。他因連日處理教會事務,以致睡眠不足,主持完洗禮後,披着疲累的身軀,「一家大細」到商店購物及付款後,再從貨架上拿取一盒避孕套,但無再付款便施施然離開,結果被控盜竊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提訊,他否認控罪,獲准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並要向涉案商店賠償該盒避孕套的價錢。
五十四歲被告梁永善在庭外表示,他於案發時偕同妻女購物,由於他要同時照料三間教會,連續兩日都只有不足五小時的睡眠時間,加上當日又要主持洗禮,故案發時他非常疲累,事件實屬無心之失。
被告續稱,事件並沒有影響他的傳教工作,亦沒有對教會造成衝擊,教友都明白他的為人,並予以支持,而昨日也有多名親友陪同他到庭應訊。被告又不認為律政司最初控告他的決定過於草率,覺得自己獲得公平的處理方式,並笑言自己從案件中學懂努力工作之餘,亦需獲得充足休息。
安然離店 不像蓄意盜竊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六月十四日晚上九時許,前往太和購物中心的萬寧內購物。他兩度以信用卡付款後,再取下一盒價值一百一十多元的避孕套,但未付款便離去,而該店職員未有即時揭發。稍後,店員點貨時發現一盒避孕套不翼而飛,翻查不到該盒避孕套的銷售紀錄,於是翻看閉路電視錄影帶,並憑被告早前信用卡找數的資料,鎖定被告身份。警方於去年八月十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對於控方撤回控罪及改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辯方律師在庭外解釋,被告於案發時曾以信用卡購物,拿取避孕套後又光明正大離開店舖,行為不像有心盜竊,律政司也許因此認為證據不足。
案件編號:FLCC 237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