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懷有八個月身孕的婦人今年五月底偕同丈夫,涉嫌爆竊尖沙咀一個建築地盤盜去一萬八千元的銅鐵建築工具後,並食髓知味,十日後「重遊舊地」,再涉嫌偷去四綑價值近五千元的電線,丈夫企圖登上妻子召來的接應車輛時事敗被捕,期間兩人卻在警方面前互相卸責。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已誕嬰 候查期再涉案
卅九歲男被告歐新廉及卅一歲女被告羅家麗,兩人否認兩項入屋犯法罪;從昨日所見,女被告已誕下嬰孩。控方案情指,今年五月廿七日下午五時半,一名水喉匠和技工先後將電鑽、風炮、喉管等價值一萬八千四百元的建築工具,放在涉案的尖沙咀金馬倫道卅三號的天台地盤的儲物室內,翌晨與地盤相連的一名大廈住客,發現天台有異聲便報警。
警方到場後發現兩名被告,當時男被告將一個綠色袋丟在地上後,便與女被告離去,警方遂截查二人。男被告指稱「唔關我事,我老婆(即女被告)話見到有批電線同銅喉好似冇人要,叫我上嚟攞去賣」;女被告則指「因心情唔好上天台」,但見到有電鑽等物便叫男被告去取。
惟二人在候查期間再犯,約十日後的六月七日凌晨時分,警員巡邏時,發現女被告在上址外截的士,期間警員又見男被告在大廈走出來,並將身上的背囊和白色袋放進的士,期間上樓又折返後將另一個綠色袋放入的士,警員遂上前查問。當時小腿受傷的男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老婆叫咗我兩次話呢度天台有電線偷」,女被告則指「我幫我老公搬貨,佢喺天台偷嘢我唔知!」 案件編號:DCCC 81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