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秀才遇着兵,有理說不清」。日常生活,我們更多時候,是「小民碰上小鬼,更是有理說不清」。由於入境處前線人員把一名懷孕三個月孕婦的雙程證留港九十日誤寫為二十三日,孕婦日前下體流血求醫時,被誤會逾期居留,淪為人球輾轉被扣留於四個地點。
孕婦的「恐怖經歷」,罪魁禍首雖是入境處,但事主夫婦亦不滿廣華醫院及警方處事官僚,院方要先收三萬元按金才肯診症,擾攘下延誤診治最少兩小時。儘管事後院方強調不會因病人身份影響治療安排,可是,卻是講一套做一套,在危急關頭下,仍是要「先收錢後醫人」。
至於警員的態度,更叫人不敢恭維。孕婦的丈夫吳先生已向警方表明其妻未有逾期居留,但警方無理會,只說「唔關我哋事,照本嘢(雙程證)辦事,冇得拗」!而油麻地警署明明已向入境處核證其妻無辜,卻仍強將其妻送至青山灣而不即時放人。問題就出在這「閻王好見,小鬼難纏」的道理。
據「小鬼定律」:小鬼難纏的程度,和其易見的程度成正比。「閻王」之所以好見,正因其「不易見」,一般人也見他不着;偶然有人透過層層「關係」見到主管,他看到「關係」份上,自然會吩咐屬下盡快辦事。他所應付的都是「特例」,言語自然和氣。問題是,孕婦的丈夫是新移民,恐怕難有甚麼「關係」見到「閻王」,那只好受到「小鬼」的折磨。
電影中,常見那些有錢有勢的富豪身有屎,總聲大大:有乜事同我律師講!根本不必與小鬼糾纏,一般蟻民,只好任由小鬼「冇得拗」的呼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