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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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教師涉淫辱兩未成年女生

本文重點
【本報訊】小學男教師涉嫌與十五歲女生Y發生性行為,又涉強吻另一名十一歲女生X的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庭上透露,警方在被告的家中電腦及手機,發現其中一名涉案女事主的六百多張色情照片,以及兩名身份未明少女的「非常性感」照片,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指示。裁判官將案押後二月十一日再訊,被告期間繼續還押監房看管。

檢逾700張不雅相

報稱教師的卅三歲被告鍾國,被控向未滿十六歲兒童作猥褻行為、非法性交、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等五項罪名。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警方在被告家中電腦、手提電腦及手機中,共找到六百六十張涉及控罪中其中一名事主Y的色情相片;另有八十五張非常性感照片,分別來自兩名身份不明少女A及B。警方並懷疑被告曾刪除部分照片。由於現需時整理及重組被刪除照片,故要求案件押後作進一步調查。

被告被控在今年十一月十至十三日,於深水埗官立小學內非禮十一歲事主X;及於○七年十月至今年九月的兩年內,在香港某處與現時十五歲的事主Y非法性交,及對Y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告亦被控在十一月十七日,在屯門住所的電腦硬盤內管有一些屬兒童色情物品的相片。

案件編號:KCCC 598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