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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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街市白飯魚含「甲醛」

【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抽查市面出售的白飯魚,發現粉嶺新聯和墟街市華記海鮮檔所售賣的白飯魚,含不可添加於食物的「甲醛」。若市民長期及大量進食,不排除會引起腹痛、嘔吐,甚至損害腎臟。食安中心相信是次驗出的甲醛是於捕獲白飯魚後,於運輸或儲存時被添加作防腐用途。中心已向有關販商發警告信,並正追查產品來源,若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

食安中心是次從市面抽取了十個白飯魚樣本化驗,結果發現華記海鮮檔的樣本含有甲醛,含量為百萬分之一千二百;如市民長期進食含同樣水平甲醛的白飯魚,不排除會影響腸胃健康。法例規定,甲醛不可添加於食物作防腐用途,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食安中心提醒業界切勿在水產及魚類添加甲醛,又建議市民應該避免購買肉質較韌的白飯魚,因為甲醛會令魚肉變韌、選購新鮮及避免購買有異味的水產、及徹底清洗及煮熟海產才進食,因甲醛可溶於水,烹煮後會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