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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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研死因法官律政司鬥法

五歲男童黃皓亮○六年在瑪麗醫院接受微創手術期間死亡,但死因裁判官吳承威決定不展開死因研訊,觸發律政司入稟高院要求推翻吳官之決定。高院昨處理律政司申請時,披露吳官不但曾打算抗辯,更要求高院安排大律師以「法庭之友」身份協助審理律政司申請的法官;高院昨接納吳官的要求,但同時批評吳官的舉動不恰當,指他身為司法人員,應聽從高院命令而非積極提出抗辯。

高院法官昨日指出,大部分要求高院下令展開死因研訊的申請均來自死者家屬,律政司則會代表死因裁判官協助法庭,但律政司不會積極抗辯。高院法官直言今次案件情況特別,提出申請展開死因研訊的是律政司,因此律政司不可以代表吳官。

法官續披露,吳官曾表態會就律政司的申請提出抗辯,更一度聘用私人律師,法官直言吳官此舉不是正確做法,吳官身為司法人員,拒絕展開死因研訊後便不應再積極參與案件,恰當做法是保持中立,聽從高院命令,如果高院認為要有獨立意見協助,自然會找「法庭之友」,吳官不必為此操心。

涉公眾利益 需獨立意見

律政司對吳官的申請表示中立,昨為吳官聘用律師和大律師。律政司又向高院指出,案件不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即使是牽涉到公眾利益的彭楚盈一案,死因裁判官也沒有律師代表。但高院法官認為,案件涉及醫療事故引致死亡,關乎公眾利益,高院需獨立意見協助,故會安排司法機構物色大律師擔任「法庭之友」,並會與對方商討收費事宜。

黃皓亮於○六年八月發現胸腔內生有腫瘤,瑪麗醫院同年十一月二日為他進行微創手術,但黃於手術期間流血不止死亡。死者家人要求展開死因研訊,但吳官認為純屬意外,決定不召開死因研訊。死者家人不滿裁決,律政司亦覺事件牽涉公眾利益,今年四月入稟要求高院下令展開死因研訊。今次是繼模特兒彭楚盈離奇命案後,律政司第二次引用相關法例入稟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案件編號:HCMP 69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