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09

立會通過高級公僕減薪騷

立法會昨日終於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全港一萬八千多名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將於明年一月起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但因應職系架構檢討及來年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進行的加薪,則可追溯至今年及明年四月起生效,遂出現「加快減慢」、甚至「先加後減」的荒謬現象。議員炮轟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笨拙」,要求政府制訂更靈活的薪酬可加可減機制。

行政會議早於今年六月通過根據本年度的薪酬趨勢調查結果,要求高級公務員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指每年度可為庫房節省超過二十一億元公帑開支,但由於減薪須透過立法進行,多個公務員團體堅持反對,期間又碰上立法會放暑假,令減薪草案拖延了足足五個月,到昨日才恢復二讀和三讀,最快到明年一月方能開始生效。

不過,行會在個多月前才通過的公務員職系架構檢討結果,其加薪建議則獲准追溯至今年四月起生效,當中包括受到今次立法減薪影響的五千多名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令他們可「先加後減」。

明顯「加快減慢效期短」

若果來年度的趨勢調查顯示高級公務員應獲加薪,按照慣例亦可追溯至明年四月起生效,意味高級公務員在減薪僅三個月之後,便可望重新加薪,明顯是「加快減慢效期短」。

草案最終以二十九票贊成、二十三票反對及一票棄權獲通過。吳靄儀及何鍾泰分別提出,要求將減薪幅度調低至百分之三點四及百分之二點九一的修訂,則以差不多相同票數被否決。

轟可加可減機制「笨拙」

立法會昨日辯論減薪草案時,不論是贊成或反對草案的議員,都批評有關調整機制「笨拙」。葉劉淑儀批評透過立法減薪是破壞合約精神及將問題政治化,加深勞資雙方矛盾,打擊公務員士氣,無助建立和諧社會。她又說,現時私人機構已陸續開始加薪,公務員減薪的效果嚴重滯後於實際經濟情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重申現行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行之有效,即使效期較短,亦不是不依機制減薪的理由,又指明年公務員能否獲得加薪及追溯執行,現在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