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間一直傳言,公民黨那班大狀對參政有點意興闌珊,甚至有點後悔組黨。如果那班大狀不組黨,仍然以「四十五條關注組」的形式運作,起碼有兩點好處:第一,可以維持一個相對小的組織,組織細小,那些大狀就可以全權話事,想點就點。但組成公民黨之後,就不能不大搞,尤其是立下雄心壯志要做執政黨,要執政,自然不能由幾個大狀一手包辦,在招兵買馬之下,公民黨就不是幾個大狀可以全權操控、為所欲為。
今次總辭事件,很明顯是大狀不想搞,但黨內的少壯派要搞,所以轉軚的迹象非常明顯。大概的原因,可能最終大狀拗不過年輕和基層黨員,在形勢比人強之下,大狀只能順從民意。但客觀的政治現實,是要上層的大狀辭職再選,這變成那班好勇鬥狠的少壯派只是做無本生意,他們充其量是打邊鼓輔選,大狀卻要親自出陣,辭職再選。
第二,組黨之後,不但規模大了許多,也有規章制度,不是三幾個人可以說了算,更慘的是,不可以進退自如。如果只是搞一個關注組,可以關注,也可以不關注,真的要關注,也可以關注多一些,關注少一些,或者由多到少,漸行漸遠漸無聲。但大張旗鼓,安營立寨,豈可因為一些人不想玩而銷聲匿迹。
組織理論中有一條,就是任何組織一成立之後,就有它自己的生命,不再是由那些原來發起人全面控制。公民黨也有自己的生命,也不再是由那些原來發起的大狀操控,尤其是他們的從政意欲下降時,那操控權更易為人所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