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電話騙案自○六年起至上月底,平均每日有四宗,而涉及事主累積被騙的款項更高達逾一億元,當中連資深電視台男藝員江漢(原名姜永明)也險些被騙去廿萬元。三名替電話詐騙的犯罪集團做跑腿收錢的台灣男女,早前分別被裁定或承認共五項串謀詐騙罪昨於區院判刑,法官認為有關罪行日益猖獗,決定將眾被告加刑五成,分囚三年九個月至五年三個月不等。
最重囚五年三月
遭加刑五成的三被告依次陳宏榮(六十歲)、洪永俊(四十六歲)及柯典萍(五十一歲)。陳被裁定兩項串謀詐騙罪成,判監五年三個月;洪、柯則分別承認兩項及三項串謀詐騙罪,洪囚三年九個月,柯則囚四年半。
案發去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涉及五宗電話騙案,騙徒致電向事主訛稱對方兒子被禁錮,要他們交贖款,三名被告在案中負責收錢,結果包括江漢(七十歲)在內的三名事主中招,共失款四十七萬元。江漢於去年十二月十一日按騙徒指示,到信德中心對面永安百貨外交廿萬元贖款,剛巧有警員經過而揭發及拘捕被告,江的金錢才幸保不失。
東九龍警區重案組署理督察釗志海昨在庭外呼籲,市民尤其是長者,收到電話時要保持冷靜,只要多問幾條問題,如生日之類,便可識穿騙徒破綻。
案件編號:DCCC 3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