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網上聊天室自稱「黃大仙青年」的男子涉嫌企圖強姦女網友一案,五男二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五小時,便達成一致裁決裁定被告企圖強姦罪不成立,但非禮的交替性控罪則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四日判刑以候被告的背景報告。
二十四歲被告曾煦森,被裁定去年九月一日在慈雲山住所內非禮當時二十歲的女事主。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當日在網上聊天室認識,期間被告稱女事主可到他家借影碟,女事主即上被告家,惟被告期間將她推在床上,並摸她的胸部及私處,女事主哭至哮喘發作般喘不過氣,被告才肯停手。
女事主離開被告家後立即報警,被告被捕後承認曾摸女事主胸部,女事主表示不願意後,他亦立即停手。
案件編號:HCCC 23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