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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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學生夥友涉輪姦醉娃

曾効力前甲組足球隊福建的男子夥同曾踢丙組的友人,涉嫌在酒店房間內輪姦飲醉酒的中學女同窗。涉案兩男否認強姦,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昨在庭上憶述她只依稀記得坐的士及被帶往酒店,醉醒後發現自己在酒店床上,胸圍及內褲均被脫光,作供至此即在庭上飲泣起來,案件押後今日續審。

兩名被告分別為報稱學生的首被告李思龍(廿四歲),次被告吳家銘(廿九歲)則報稱任職酒保。兩人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指兩人去年六月十九日在油麻地聖地牙哥酒店強姦當時廿歲的女事主。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女事主與首被告是中學同學,案發前一日,女事主一名黃姓女朋友相約女事主到尖沙咀飲酒,首被告亦有到場,首被告又與在該酒吧工作的次被告相熟。女事主與黃後來分別喝醉,女事主後到廁所嘔吐,期間覺得人扶起她,再恢復意識時已身在的士,之後只記得有人扶她到酒店。

胸圍內褲掉地上

主控稱,女事主在房內被首被告壓在身上,脫去胸圍,但女事主無力反抗。她凌晨四時許聽到黃及次被告入房,四人在房中睡覺。

不久後次被告又壓在她身上,她無力推開次被告,而黃亦看到次被告離開張床。

黃清晨叫醒女事主,女事主發現身上只穿着上衣,胸圍、內褲及牛仔褲均被掉到地上,她與黃離開房間,女事主與黃商討後,便到東華醫院檢查,她同日報警。

兩被告認曾性交

警方於同月廿日拘捕兩名被告,首被告被捕後稱女事主喝醉,二人便這樣發生性行為,但他有用安全套;次被告亦承認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但稱得女事主同意。

女事主昨在庭上供稱,她與首被告是中學同學,去年三月二人曾交換MSN通訊,去年六月中首被告在尖沙咀Coins Club酒吧慶祝生日,女事主當時亦有出席,案發當日有關人士亦是到該酒吧喝酒。

女事主稱她喝超過十小杯威士忌溝綠茶,亦有喝其他酒精飲料,首被告主要為她們斟酒,但首被告喝了多少女事主則不清楚。

她覺飲醉後曾致電朋友接她,後來聽到朋友來電時發現已身在的士上,並見首被告取去她的電話。她再有知覺時,已發現自己身在酒店。

案件編號:HCCC 2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