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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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向華強幼子打架守行為

【本報訊】電影商人向華強之幼子向佑,於兩個月前在赤柱一間便利店外與兩名男子打架。涉案三人原本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但控方及東區法院昨在他們承認事件後,准他們各自簽二千元及守行為十二個月。

赤柱便利店外群毆

三人包括向佑(廿二歲、室內設計師)、高志彥(卅五歲、裝修工人)及宋文基(卅三歲、貨車司機)。

據他們承認的案情顯示,今年九月六日晚約十一時,向佑與約十名青年身穿籃球服飾,在赤柱新街的「七‧十一」便利店外喝東西。當時有兩名送貨工人欲搬貨進店,但是,店員表示店內有客,要求送貨工人在外面等候。

案情續指,送貨工人望進店舖,見到高、宋兩人和兩女子在店內。

高、宋兩人其後走出店外,向店外眾人施以粗言穢語,而送貨工人則乘機進店搬貨。送貨工人及後便留意到高、宋兩人和向佑等一夥人打起來。

警察接報到場將拘捕他們三人,三人在事件中俱受輕傷,但毋須留院。

案件編號:ESC 593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