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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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梁錦松兩大學宿友為錢反目

本文重點
【本報訊】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大學時代兩名宿友鄺鋈豪及曾勵強為錢反目,梁錦松曾嘗試居中調停,並打算出錢為兩人安排仲裁解決,但始終不能解決雙方的分歧,鄺更正式入稟高院,向曾提出民事索償。

曾嘗試調停無果

兩名原告依次是鄺鋈豪及由鄺妻控制的帝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是曾勵強及其怡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鄺於七十年代讀港大時,梁、曾兩人均是其學長,三人當時更居於同一住宅單位。曾於二○○○年曾邀請鄺加入投資開發螢光燈的生意,鄺曾注資怡輝國際控股,並北上內地負責管理廠房。

入稟狀稱,鄺、曾兩人後來在生意上出現糾紛,鄺更發現曾已另起爐灶。雙方其後持續拉鋸,梁於○六年十月出面,要求雙方本着昔日情誼,並建議將紛爭交予仲裁解決,梁更表示願意支付仲裁費用。曾雖口頭答應,但至今都無任何具體行動。鄺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聲明他擁有對方三成一的生意權益,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案件編號:HCA 244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