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乜嘢聖戰呢?係咁嘅,誨淫誨盜嘅壹淫媒喺台灣撞大板,繼之前販賣色情暴力嘅「動新聞」受盡千夫所指,台北市長郝龍斌順應民意連環重罰之後,壹淫媒想搞嘅電視台又申請失敗,負責審批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式否決壹電視設立新聞台同埋資訊綜合台。日前,NCC亦已對壹淫媒申辦嘅另外三條電視頻道娛樂台、體育台及電影台「暫緩審議」。
NCC否決嘅理由堂而皇之,首先,壹電視新聞報道以動畫表現類戲劇嘅手法,不符合新聞報道應該真實呈現嘅要求;其次,台灣嘅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五條訂明,通訊傳播應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壹電視明顯違規,尤其係關於維護人性尊嚴。
NCC發言人陳正倉又提到,委員會認為新聞報道應該係普遍級,唔應該分為限制級或者輔導級,所以對壹電視嘅申請「不予通過」。言下之意就係,壹電視嘅播放內容將會係兒童不宜,所以有必要防患未然。
嗱嗱嗱,呢啲先至叫做正氣凜然吖嘛!淫賤黎旗下壹淫媒擺到明就係掛羊頭賣狗肉,你畀佢經營電視台?肯定教壞細路,絕對誤盡蒼生!
講到呢度,功夫茶忍唔住要吶喊助威:台灣人民好嘢!台灣政府好嘢!恭喜你哋反淫媒勝利!
唉,之不過咁,台灣就話正氣凜然啫,反觀香港以及內地咯喎,簡直烏煙瘴氣。香港人唔係唔想反淫媒o架,好似執咗笠嘅《壹本便利》咁吖,刊登十四歲細路女李蘊濕身性感照,激到民間團體七竅生煙,尤其婦女組織更加嬲到震,齊齊操去示威抗議,結果壹淫媒成為香港第一間被控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嘅傳媒機構。問題係,民意反淫媒係完全冇用嘅,因為官意係義無反顧包庇縱容。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又如何?法官先判表面證供成立,後來竟然莫名其妙判無罪。
一次係咁,次次係咁,壹淫媒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過百次o架喇,餐餐都係輕判了事,罰款永遠一萬幾千雞碎咁多。冇辦法,淫賤黎有港英餘孽撐腰,宣淫販賤好似攞正牌咁,害到原本潔身自愛嘅香港人成為「性戰」嘅炮灰。係呀,台灣打聖戰,香港打性戰,任得淫賤黎鼓吹孌童又得,偷拍女藝人後台換衫又得,利用藝人床照大發鹹濕財更加得。
至於內地咯喎,包庇縱容嘅程度不遑多讓,壹淫媒報刊想喺深圳通街有得賣咩?冇問題,官老爺隻眼開隻眼閉。壹淫媒想喺香港上市咩?冇問題,中資機構甚至出錢支持,又落廣告畀錢佢賺。
即係咁,香港民意唔係未試過怒吼,可惜官意由始至終狼狽為奸,縱容淫媒誤盡蒼生!
除咗淫賤,就係老作,最新一期台灣《壹週刊》無中生有作咗一個古仔,話總統馬英九將民望急跌歸咎總統府負責聽電話嘅工作人員,所以要進行座談。查實,座談係有嘅,不過原因係馬英九想感謝工作人員。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嚴肅澄清,批評《壹週刊》未經求證嘅寫法係「非常懶惰」。你話吖,又淫又懶,唔反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