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黎年聲稱調查政府部門行政失當時「不做大戲、不賣帳」,一切均會秉公辦理。這好得很嘛,申訴專員有「青天」美譽,是替市民主持公道的,需要的正是鐵面無私,不偏不倚,要不然,何必多此一舉設立這個部門?可惜的是,申訴專員不是真正的包青天,他只有調查權,卻無開鍘處罰的權利,甚至無權迫令行政失當的政府部門改善,所以,申訴專員可以不向政府部門賣帳,但政府部門同樣可以不向申訴專員賣帳,到頭來還是白搭。
別看申訴署三不五時向政府部門開炮,而且每次都是氣勢洶洶,火力十足,實際上那不過是虛有其表而已,根本嚇不了人。被批評的政府部門喜歡的話,可能會低調回應幾句,不喜歡的話,可以當申訴專員完全無到,鳥都不鳥你。黎年慨嘆,如果政府部門屢勸不改,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向特首反映,其實,在官官相護的鐵律下,反映也是白反映。
前申訴專員戴婉瑩臨退休前曾力數政府行政失當多宗罪,包括缺乏監察機制、協調不足、各自為政等等,她甚至語重心長地勸戒官員知錯要改,切勿一錯再錯。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政府部門依然是知錯不改,一錯再錯。
在現代社會,申訴和審計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問題是,如果有關制度不能發揮作用,而是淪為政治擺設,那麼,任何人做申訴專員都不得不被迫做大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