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數字顯示,過去十年平均每年有三千二百多宗涉及重型車輛的交通意外,當中超過一半涉及司機的不當駕駛行為,每年平均因此而造成五十三人死亡,約六百人重傷。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當局正草擬法例,進一步加強酒後駕駛的罰則,包括考慮提高最短停牌期,以及強制將肇事司機的監禁和停牌刑罰分期執行。
鄭汝樺在會上指出,自今年二月加強對酒後駕駛的罰則後,二至十月涉及醉駕的交通意外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六成二,證明措施有效。當局正草擬法例,進一步打擊醉酒及危險駕駛,建議若司機干犯嚴重交通罪行,將最短停牌期的罰則大幅提高。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質疑,近年多宗涉及嚴重人命傷亡的交通意外,肇事司機最後被判監禁及停牌同期執行,變相令司機出獄後即可再駕車,停牌的刑罰如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