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改方案,有些熱心人士已經為妥協着想,希望政府在最後的方案中盡量作一些調整或讓步,好讓泛民有一個下台階,對政改方案投支持票。
但從政治現實來看,政府要讓步,一定是有目標而讓,就是那個讓步足以換取泛民的主流派妥協投票支持,那才有意義。否則一讓再讓,都填不滿泛民的胃口,那就是白忙。所以思考這個問題時,不但是政府能不能讓,也要考慮泛民肯不肯接受。
好像有些學者提出取消區議會內的委任議席,但核心的問題是,取消了委任議員是否泛民就會支持方案。相對而言,委任議員只是小事一樁,泛民的得益也不大,尤其是委任議員的投票權已取消,區議會只是地區諮詢組織,泛民會否因此改變其政治立場,筆者判斷是難乎其難。
另一個提法,是把選舉委員會的人數回復到○五年建議的一千六百人。其實泛民最關心的,不是選舉委員會和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問題,而是門檻問題,如果門檻定在八分之一以下,泛民代表肯定可以取得入場券,不必斤斤計較是千二人還是千六人,如果有其他要求,例如整體預選,或者按四個界別再設提名人數,那就算增至千六人,泛民也不會收貨。
所以人數並非關鍵問題,而北京對○五年的提議肯定是重新思考,發覺有一些重要問題存在,才再調回千二人,事實上,在政界組別,立法會議員只有六十人,若全部民選區議員都有投票權,那是近七倍於立法會,怎看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