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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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次拒換老爺白車捱轟

本文重點
【本報訊】保安局指,為長遠解決救護車老化問題,所有救護車未來最少每七年便更換一次,務求令白車車齡不超過七年,並賦予消防處權力彈性執行換車,若白車「先天不足、身體唔好」,更可提早更換。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曾多次拒絕白車更換申請,是官僚主義,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指會吸取以往經驗及教訓。

車齡不超過七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昨日在會議上,黎棟國指整個白車車隊未來會分階段全部作出更替,每年有總數達七分一的白車會換新車,長遠而言白車車隊的車齡全部不會超過七年。另以往購買新車時,白車由招標至正式落地約需卅三個月,現將流程壓縮,料可減至廿五個月。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指當局過去曾四次拒絕白車更換申請,是有錯及官僚主義,質疑應否道歉及受譴責;涂謹申則指消防處向來偏幫消防職系,但白車問題涉及「市民條命」,要求更換白車資源絕對優先。

另入境條例修訂上月中生效後,當局截獲的非中國裔偷渡者只有八人,較修例前廿四人減六成,而自願遣返及撤回酷刑聲請者則由日均兩人增至現時九人。酷刑聲請審核停止約一年,本港現積壓有關個案六千多宗,當局擬定改善機制,試行一年、本月內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