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歲的被告羅少權,原被控六項誤殺,另被控以六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的交替罪名,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一月廿三日農曆年廿八,在青山公路洲頭段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中型貨車,導致的士司機余日興及五名紮鐵工人湯偉明、張榆霖、周勝有、馮志偉及曾鳴死亡。
原拒認罪 休庭改變初衷
被告昨早原否認六項誤殺罪名,只承認六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法庭原準備陪審團審理本案,並預料審期達十天,惟被告於休庭約半小時後改變初衷,當庭表明承認六項誤殺罪名,法官遂下令將案押後至周四處理,以待控方宣讀案情,被告須收押看管。
大批死者家屬及被告的親友昨「逼爆」法庭旁聽席,家屬於散庭後更拉起橫額,內容指「死者家屬跪特首,求嚴懲無良司機」。被告昨於犯人欄內表現憔悴及神色哀傷,當懲教員散庭後將他押走時,其內地來港妻子哭着衝到犯人欄與被告見面,被告亦不禁流下男兒淚,兩人雙手緊緊扣着,被告不斷安慰妻子「你唔好喊啦」。
死者馮志偉的叔父馮建成昨離庭時仍難掩悲傷,眼眶掛淚的他表示,與姪兒及另外四名死去的紮鐵工情如手足,「姑勿論佢(被告)認咩罪都冇用,六條活生生嘅人命,因為佢飲酒冇咗,點樣判我唔會理」;馮表明不會原諒被告,惟鑑於被告肯認罪,「我會少少寬恕佢,唔會有怨氣,唔會好似以前咁唾罵佢」。
本身是紮鐵業團結工會副理事長的馮建成不諱言,欣賞被告承認誤殺罪,「佢咁樣好叻仔,咁樣做要好大勇氣,唔似啲高官咁樣」,馮表示,事發至今近一年,工人乘搭非公司車上下班期間一旦遇到意外,仍不受相關條例保障,他直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唔稱職」,政府施政有問題。
港府一年來無加強刑罰
馮建成於案發當天,曾激動地向到現場視察的曾蔭權下跪及要求加強酒後駕駛刑罰,惟他批評當局至今仍無向犯案者實施終身停牌以嚴懲,馮表示,過往發生多宗司機體內酒精超標多倍的嚴重奪命車禍,出獄後仍有機會犯案,「咁樣公唔公道?制度喺邊度?」他認為曾蔭權及其下屬表現未足夠。
五名紮鐵工的生前工友梁錦華昨亦有到庭旁聽,他認為被告認罪對死者有交代,又表示不會怨恨被告,認為「判咩唔緊要,等個法官判啦,判死刑都冇意思」。
案發日適逢農曆年廿八,有人目擊被告當時駕駛的貨車在青山公路沿元朗方向左搖右擺,更駛入對面線,與的士迎面猛撼,導致的士上包括司機六人死亡,被告則輕傷。警方當場替被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達九十三微克,被告入院後證實酒精含量多達一百五十微克,超標近七倍。
案件編號:HCCC 18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