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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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攬女燒炭涉企圖謀殺

本文重點
耍花槍險釀倫常慘劇!屯門一名單親媽媽前晚疑不滿男友避而不見,竟以攬女燒炭「一鑊熟」作要脅,八歲女兒躲進廁所致電親友求救,而因她未有關窗,濃煙洩出屋外,鄰居亦報警,母女未有枉死,其男友雖然於事後乖乖現身,但終惹官非涉嫌企圖謀殺被捕。有團體批評女事主不理智,認為成年人的感情糾紛,不應累及無辜小孩。

企圖自殺婦人姓黃(卅四歲),居住大興邨興盛樓,她的丈夫已經去世數年,與女兒相依為命。黃婦近年戀上一名約五十歲男子,惟熱戀過後爭拗不絕,關係變差。

前晚十時許,黃婦多次致電男友,但一直未能聯絡上,懷疑對方故意迴避,盛怒下「玩自殺」,先寫下遺書,再與女兒一起燒炭,女兒大驚哭着哀求別做傻事,惟不得要領,濃煙充斥滿屋,女兒被煙嗆至跑入廁所,致電親友求助。

並非有意尋死

由於黃婦未有關上窗戶,鄰居發覺濃煙洩出走廊,以為發生火警,急忙拍門及通知保安員報警。警員及消防員趕抵,黃婦自行開門,發現客廳放有炭爐,其女兒在廁所飲泣,母女雖然清醒,仍由救護員送院檢驗。

警員了解事件後,發現事主「打開窗」燒炭,不排除有人與男友耍花槍,並非有意攬女兒尋死,而其男友接獲通知後,即時趕至協助調查,黃婦因涉嫌企圖謀殺,被警方拘捕。

街坊稱自黃婦結識男友後,已甚少返回住所居住,一個月才住一兩晚,但近期聽到屋內傳出男女爭吵聲,因黃婦絕少向街坊吐露心事,對其感情生活所知不多。

明愛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指出,小孩子是無辜的,成年人感情事絕不應累及子女,她相信事主攬女自殺,是想給男友雙重壓力,逼對方就範,但此舉非常不智及錯誤。因勉強無幸福,要人改變不如自己改變,想出一個雙贏方法,絕不可以小孩來做挽救感情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