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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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壹淫媒撒潑耍賴

有「綜藝天王」之稱的台灣藝人吳宗憲曾多次表示,台灣不該甚麼都開放,不好的外來媒體就不該放進來。他雖是半開玩笑,卻不無道理。近年來,台灣的傳媒生態和社會風氣被搞得亂七八糟,烏煙瘴氣,罪魁禍首便是「外來媒體」壹淫媒。「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淫賤黎在香港誨淫誨盜猶嫌不夠,還跑到台灣宣淫販賤,荼毒青少年,所有香港人的面子都讓他一個人丟盡了。

壹淫媒旗下的「動新聞」渲染色情暴力,引發台灣全民聲討,台北市長郝龍斌鐵腕懲奸,除了重罰壹淫媒,並禁止爛果報進入校園,此舉順應民意,大快人心。豈料壹淫媒狗急跳牆,竟反指台北市政府的行動有如「戒嚴」,並搬出新聞自由作擋箭牌,撒潑耍賴,無理取鬧。

魯迅說:「『要面子』和『不要臉』實在也可以有很難分辨的時候。」面對千夫所指,壹淫媒無恥反撲,看似為了爭回面子,實際上正是不要臉的表現。甚麼叫做新聞自由?新聞自由可以肆意宣淫販賤,可以罔顧社會道德,可以踐踏基本人權嗎?在台灣,淫賤黎已成為過街老鼠,他不知反省,還侈談甚麼新聞自由,其面皮之厚,實在是人間罕見。正如孟子所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還是這句老話,掃帚不到,灰塵照例不會自己跑掉。對付這種無恥之徒,就是要像台北市長郝龍斌一樣,開──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