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所料,有人按照英國人的「指導思想」來辦事,提出「將來」功能界別的存廢問題矣。此舉目的,當然是要將政改方案的討論焦點,由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轉移至普選的課題,也就是討論普選的路線圖也。
眾所周知,香港特區政府中對政制發展最為「熟書」者,乃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也。林公公對上述轉移視線的招數,昨天作出兩點回應。
第一,他說:「在過去數年,有不同黨派向我們建議,到了二○二○年要採取一人一票的模式普選產生立法會,亦即是取消所有功能界別;但亦有其他團體建議我們採用一人兩票的模式,如果這樣的話,市民會有一票在地區,另一票在功能界別,所有超過三百萬名的登記選民在功能界別都應該要有投票權。但縱使這樣做,仍有泛民黨派表示,提名權如果保留在功能界別便是不均等。所以在未來的十一年,我們要就這方面努力爭取共識,在二○一二年、二○一六年和二○二○年的三屆立法會都要有進度。」
第二,他進一步解釋:「至於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我們現在最重要的原則是,屆時立法會的普選是要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我們如何按照這原則來落實,需要在未來十一年大家充分的討論和掌握。我們並且認為,在二○一七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將具有足夠的代表性和公眾支持度,由他和他那一任政府提出普選立法會的方案,會是最具公信力,亦最有機會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
如此這般的兩點回應,大家認為林公公解答了功能界別的存廢問題嗎?答了。林公公乃英國人訓練出來的官員,他是按照英國人的思維模式來回答的。功能界別的存廢問題嘛,一直存在兩個方案,也就是一人一票與一人兩票,兩個方案,可廢可存。但最具公信力和最有機會解決這個問題者,二○一七年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也。
也就是說,由這位行政長官去決定,甚麼叫做「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如此解答,英國人及其追隨者以為如何?收貨乎?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