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2009

台壹傳媒荼毒青少重罰50萬

【本報訊】壹傳媒賣弄色情的報道手法除了在本港備受抨擊外,在台灣亦引發婦女團體及監察傳媒組織猛烈批評。台灣壹傳媒近日推出電腦虛擬動畫的「動新聞」,渲染色情暴力,激起社會公憤。台北市市長郝龍斌繼去年及時制止刊登春宮照的台灣《壹週刊》擴散,昨晚再果斷行動,斥台壹傳媒「動新聞」荼毒青少年,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最高罰則的五十萬元新台幣(約十二萬港元)罰款予以嚴懲,如再犯必再罰。台灣數十個婦女團體和監察傳媒組織,今日將向台灣壹傳媒抗議。

「動新聞」播獸父姦女動畫

郝龍斌昨晚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壹傳媒的「動新聞」對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有嚴重影響,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台北市政府根據法例,對台壹傳媒處以最嚴厲的處罰。他呼籲傳媒負起該有的社會責任,並支持民間團體抗議「動新聞」。

台灣壹傳媒的「動新聞」內容偏重性罪行、家庭暴力等,青少年隨時可以在手機收看,當中包括獸父強姦幼女的動畫更備受批評,被台灣各界炮轟荼毒青少年。數十個婦女團體和監察傳媒組織直斥「動新聞」模擬受害人受害的過程,對當事人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是踐踏人權,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主管機關主動調查,並以調查結果作為審批壹傳媒衞星電視頻道執照的重要依據。

賣弄色情暴力 執照難通過

NCC主委彭芸認為「動新聞」包含色情和暴力,並非新聞,強調會嚴肅審理壹傳媒的電視執照申請。副主委陳正倉昨晚表示,除非台壹傳媒在處理「動新聞」問題上有改變,否則壹傳媒電視新聞台執照的申請能獲得通過的可能性很小。台灣的行政院亦召集多個部門研究,強調將嚴格執法,取締台壹傳媒違法內容,若涉刑事成分,將交警方處理。

台北市政府果斷依例嚴懲宣淫傳媒,令香港以慢見稱的淫審制度相形見絀。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葉興國認為,以香港現時淫審條例來評審及執法比較困難及緩慢,根本難與台灣相比。他指本港現時的淫審條例根本跟不上時代步伐,淫審處沒有權力,只負責評級,若要更有效執法及加快處理淫褻刊物的程序,甚至如台灣般即時要問題刊物落架停售,便須修例及加重刑罰,影視處亦應主動出擊,不用等收到投訴才行動。另一位審裁員龔靜儀指出,香港要加快執法進度,必須增加淫審處的資源及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