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話明年會推出多項改善小巴安全嘅措施,包括規定小巴要安裝限速器同俗稱黑盒嘅行車記錄儀,限速器鎖定最高時速八十公里,部分路線小巴會放寬至時速一百公里,仲規定小巴司機入職前要完成培訓課程。
嘩!當局呢次大發神威,限速器、黑盒打孖上,司機仲要攞埋「上崗證」至開得工,硬件、軟件齊晒,咁大陣仗,唔打得都睇得。係就係姍姍來遲,拖咗咁多年先至做嘢,但遲到總好過冇到,依家嘅問題係,措施推出之後,亡命小巴會唔會絕迹,乘客坐車係咪安全啲,咁就真係要放長雙眼,睇過至知。
講真,小巴變成殺人市虎,司機駕駛態度唔好、亡命飛車固然係「元兇」,但政府部門作風官僚,得過且過,一拖再拖,簡直就係「幫兇」。
嗱,如果要小巴司機安全駕駛,唔好掟個彎又衝上巴士站,行慢線又會高速撞人哋車尾,最實際梗係裝個一超速就截油、踩爛油門都唔可以狂飆嘅限速器啦。原來運輸署早喺二○○一年已經開始研究小巴安裝限速器,點知拖咗一年又一年,到依家至落實。咁多年來,都唔知有幾多無辜市民做咗亡命小巴輪下冤魂,政府可謂累人累物!
仲有吖,咪話功夫茶唔提醒班懶官,咪以為裝咗黑盒同限速器就萬事大吉,從此闊佬懶理,唔監唔管,咁隨時會好似部分小巴車速顯示器得物無所用嘅咋。港府研究限速器拖得就拖,諗住靠個一超速就嘟嘟聲響嘅車速顯示器就搞掂晒,就可以安枕無憂。點知好多小巴司機根本將嘟嘟聲當歌仔聽,時速過百公里一樣繼續畀油,有顯示器等於冇顯示器。
向政府投訴?慳番啖氣啦。有乘客坐小巴十五分鐘由上水飛到屯門,打電話去投訴,警方居然要事主去警署落口供。坐亡命小巴執番條命已經算好彩啦,又要去警署,日後仲要上法庭添,咁即係叫市民收聲,唔好投訴嘅啫。當局消極執法,擺到明想推卸監管責任啦。
講真,如果政府正視問題,主動做嘢,小巴司機點夠膽想超速就超速吖,好似以前有的士司機改裝咪錶呃乘客,警方「放蛇」拉人,改裝咪錶嘅現象咪絕晒迹囉。對付小巴超速一樣咁簡單,只要搵個便裝警員放蛇坐上小巴,車速顯示器一「嘟」就影相,有齊人證物證,仲點會有人夠膽超速吖。
計功夫茶話齋,儀器係死嘅,人係活嘅,最緊要係執法者嘅態度。事實證明,無論引入乜儀器,採取乜措施,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果當局唔跟進,唔監管,裝個黑盒敷衍一下就大安旨意,關人個關,到頭來只會有更多慘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