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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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洋訴訟英航涉年齡歧視港員工

本文重點
【記者陳慧明報道】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不滿資方以不成文規定本地空中服務員年滿四十五歲「退休」,○七年越洋以違反年齡歧視法及種族歧視法入稟英國勞資審裁法院,成民航史上首宗越洋訴訟案。

法院早前已裁定英航香港空中服務員在英國註冊的航機上工作,應受英國法例保障,但資方不服上訴,案件下周四審理。工會預期,若資方上訴失敗,十六名申索人估計可獲賠償金額逾三千萬元。

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主席吳敏兒表示,僱傭合約一直沒有列明員工退休年齡,直至○二年陸續有年滿四十五歲的同事在生日當天接獲解僱信,始揭發有不成文規定。因應英國○六年十月的年齡歧視法例生效,工會於○七年二月透過英國機艙服務員工會,入稟英國勞資審裁法院訴訟。

案件去年中開審,資方指案件涉及司法管轄權問題,香港僱員根本不受英國法例保障,法官裁決英航香港空中服務員在飛機上工作,而飛機及其所屬公司業務均在英國註冊,英航香港僱員應受英國法例保障,但英航不滿裁決,今年初申請上訴,案件下周四審理。

追討逾3000萬賠償

吳敏兒指出,英航香港空中服務員現有六十人,三分之一年齡已達四十歲或以上,未來一年陸續要被迫退休,批評英航是陰乾香港員工。今次十六名申索人合共追討逾三千萬元損害賠償,若資方上訴失敗,相信將有更多被迫退休的員工提出申索。

英國航空發言人回應指,香港員工合約列明年屆四十五歲辭任有關職位,案件正在審訊,故未有進一步回應。